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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願兩岸交流中心

「兩岸交流獎勵計劃」-赴台升學香港新生助學金

計劃詳情

引言:

 

龍願兩岸交流中心一直以來關注兩岸議題,透過舉辦不同兩岸及香港青年交流活動和參訪,為兩岸青年人提供交流平台,促進兩岸和平發展。今年交流中心將為赴台升學香港新生增設兩岸交流獎勵計劃之赴台升學新生助學金。

 

「赴台升學香港新生助學金」是龍願兩岸交流中心主辦的香港學生留學台灣兩岸交流計劃的第一部分,計劃目的在於為品學稱善、有志向學而家境清貧的赴台香港新生提供入學助學金,鼓勵學生參加推動兩岸交流的活動。另外,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並以優惠價格參加主辦機構舉辦之兩岸青年交流活動,以茲獎勵。計劃成功邀請香港中文大學建築學院 鄒經宇教授、教育評議會主席 何漢權校長及其他傑出香港留台校友擔任評審委員。

申請資格:

  1. 已獲得台灣院校取錄入讀學士學位課程並完成入學注冊程序的2018-19學年香港新生;

  2. 透過台灣院校推薦渠道申請的香港學生需要提供推薦函 / 推薦表格;個人自薦渠道需要提供所獲獎項、參與課外活動等證明。

  3. 曾獲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學校書簿津貼全額 /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全額資助的同學 / 關愛基金受助家庭學生 / 學校推薦經濟受困家庭學生將獲得優先考慮。

 

助學金額:「赴台升學香港新生助學金」:每名港幣5,000元正。主辦機構對助學名額有最終決定權。

 

申請方法:

 

  • 透過香港新生就讀的臺灣院校所屬國際事務處、學生事務處或港澳生服務等相關單位推薦,秘書處將會個別聯絡獲推薦學生,通知其填寫申請表方法及提交申請輔助材料等,以完成申請程序。

  • 或者透過個人申請渠道填寫申請表格,透過電郵提交申請輔助材料等,以完成申請程序。

  • 填寫申請表格及撰寫四百至六百字的個人簡述及對兩岸交流的期望;

  • 透過電郵提交申請表格及其他輔助材料(包括入學注冊證明、家庭經濟困難/受資助證明文件)。

  • ​有關申請文件下載:

申請截止日期:2018年10月5日(五)

 

評審準則:

  • 須提交四百至六百字的個人簡述及對兩岸交流的期望;

  • 需要參與主辦機構舉辦的面試;面試將透過線上進行;面試日期待定。

  • 主辦機構對獲獎助名單及助學名額保留最終決定權。

 

重要事項:

 

  1. 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並以優惠價格參加主辦機構舉辦之兩岸青年交流考察活動,以茲獎勵。

  2. 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出席主辦機構指定的數項活動,並須保持品學稱善。主辦機構將以學業成績及參與兩岸交流事務表現決定該學生於下一學年是否可以繼續獲得助學金資助。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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